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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星創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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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開發區、縣(市)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智匯鄭州”人才工程加快推進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意見》(鄭發〔2017〕2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頂尖人才(團隊)引領計劃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鄭辦〔2017〕11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引進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項目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鄭辦〔2017〕121號)的精神,現將申報第三批“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和重點領域
在鄭州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的企業,并圍繞我市現代產業發展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在電子信息、汽車與裝備制造、現代金融商貿物流、文化創意旅游、都市生態農業五大戰略產業及生命科學、增材制造、儲能材料、可見光通信、新一代通信網絡、北斗導航、虛擬現實等戰略新興產業技術領域開展實施的創新創業項目。
二、項目類別及申報條件
(一)頂尖人才(團隊)創新創業項目申報條件
1、頂尖人才和團隊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頂尖人才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中國兩院院士;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或相當層次國際科技獎項的科學家;國家“千人計劃”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核心成員、國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其他相當層次頂尖人才。
(2)人才團隊由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組成,人數為3-5人,團隊成員需具有博士學位;
(3)人才團隊帶頭人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核心成員不超過65周歲。
2、申報頂尖人才和團隊引進計劃的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市行政區劃范圍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中外合資企業,中方應絕對控股。
(3)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省級創新型企業。
(4)應有經相關部門批復建設或認定的市級以上的各類研發機構。
(二)創新創業領軍團隊項目申報條件
1、創新創業領軍團隊成員中,核心成員須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應全職來鄭創新創業,其余成員每年應在鄭州工作6個月以上。團隊帶頭人須符合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個人基本申報條件,核心成員均須符合省“百人計劃”個人基本申報條件,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且在鄭穩定合作工作5年以上。
2、創新創業領軍團隊在相關領域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符合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擁有可產業化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具備突破重大技術、解決關鍵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并能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
3、創新創業團隊成員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認真履約;所創辦企業須在鄭完成工商注冊、參保等相關手續。
(三)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申報條件
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5年以上海內外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每年在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并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
2、有自主創業經驗,在國際國內知名企業擔任管理職位5年以上,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的經營管理人才。
3、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投入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低于總投資的35%。
對于研發水平或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處于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四)創新領軍人才項目申報條件
須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有5年以上海內外大型企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55周歲,引進后在簽約企業或平臺工作時間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教授、研究員、首席科學家或相當職務的專家學者,掌握關鍵技術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成果。
2、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國際組織中擔任中高級職務,熟悉相關產業發展和國際規則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承擔過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相關的任務,具有較強的產品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潛力的領軍人才。
4、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性難題,或自主創新產品具有國際水平的企業領軍人才。
對于研發水平或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處于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五)高層次創業緊缺人才項目申報條件
1、須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55周歲,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
2、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應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相關技術能夠轉化,相關產品能夠產業化,并具有市場前景;
3、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投入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非法人代表的股權不得低于總投資的35%。
對于特別優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六)高層次創新緊缺人才項目申報條件
1、企業緊缺的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
2、具有5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及相關單位關鍵崗位從事科研、管理或教學工作經歷,符合我市戰略支撐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擁有核心技術和重要科技成果,或具有學科重要獎勵,業績突出;
3、與所在企業或平臺簽訂5年以上聘任合同,并保證每年至少有6個月在簽約企業或平臺工作。
對于特別優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經專家評審機構認定后,可以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限制。
三、申報時間和方式
(一)申報時間
鄭州市“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項目申報按照常年受理,每年6月集中評審一次的工作原則進行。第三批“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的申報時間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31日。以后申報的項目,將順延至下年度進行集中評審。
(二)申報方式
通過登陸“智匯鄭州”人才網或鄭州市科技局官方網站進行申報資料下載和填寫,并向所在開發區、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正式申報材料。
四、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申報書(見附件1);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模板見附件2);
(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模板見附件3);
2、引進人才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質證明(證書)、人才引進協議或合同、全職引進人員社保證明、在原單位擔任重要崗位職務的證明和其他有關工作經歷、資歷的證明材料,以及獲獎證書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業績的相關證明材料;
3、項目技術情況的證明文件包括市級以上研發資質證明、科技成果(新產品)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或其他技術權益證明等;
4、企業的營業執照、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驗資報告(新注冊企業);
5、創新型人才還需提供與新企業簽訂的引進協議;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紙質材料分別用A4紙雙面打印,膠裝,標注目錄,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附PDF格式電子版一份。
五、工作流程
(一)發布申報通知;
(二)開發區、縣(市)區科技局受理申報;
(三)開發區、縣(市)區科技局審核推薦;
(四)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進行網上技術評審;
(五)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評審機構進行答辯評審;
(六)市科技局會同鄭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現場考察;
(七)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擬支持的項目及金額;
(八)面向社會公示;
(九)支持立項。
六、支持政策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引進培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智匯鄭州·1125聚才計劃”項目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鄭辦〔2017〕121號),對于擬支持的項目采取“項目獎勵資金+基金”的形式給予多元化綜合資金扶持,項目獎勵資金應統籌用于項目開展。
(一)項目獎勵資金支持
1.經評審認定的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領銜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給予項目獎勵資金400萬支持;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專家團隊及同等層次創新創業團隊,可給予項目獎勵資金300萬支持。
2.經評審認定的創業領軍人才和全職引進的創新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項目獎勵資金支持。
3.經評審認定的高層次創業緊缺人才和全職引進高層次創新緊缺人才,給予100萬元項目獎勵資金支持。
(二)基金支持。在項目獎勵資金支持的基礎上,市政府雙創基金將引導天使、種子、科技成果轉化、風險投資等不同類型的投資基金,針對項目發展的不同階段,給予基金、信息、市場等多元化綜合支持。
咨詢電話:67185659 67177527
鄭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