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高企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不在省公布名單內可以嗎?
* 來源 : www.dianzi1.top * 作者 : hnxingchuang * 發表時間 : 2014/06/07 * 瀏覽 : 404
1. 中介機構的選取按照不指定、不限定、開放式原則,省高企領導小組公布的中介機構名單僅為申報企業參考,凡符合《工作指引》和《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的中介機構,均具有參與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財務審計的資格。
2.出具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必須符合《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并撰寫中介機構承諾書。
3.若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的中介機構不在省公布名單內,須參照《關于補充推薦參與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介機構的通知》有關要求同時報送資質證明材料,材料單獨裝訂,在本年度內經省高企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其資格條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鑒證工作要求的中介機構,相關材料只需提供一次。